今年5月1日,歐盟輪胎標簽法新法規(EU)No 2020/740正式實施,并取代原來的(EU)No 1222/2009。
據了解,新法規從多個方面進行修改升級,對中國輪胎出口歐盟形成新的限制。

新法規抬高技術壁壘
歐盟開始強制實施輪胎標簽法,始于2012年。
該法對輪胎的多項性能進行等級劃分,包含滾動阻力、濕地抓地力和噪聲。
標簽法實施后,各大輪胎企業為了提升品牌競爭力,紛紛投入財力、人力、物力,提高輪胎的標簽等級,以進一步提高市場占有率。
今年5月實施的新標簽法,更新輪胎性能的分級標準,增加雪地、冰地抓地力性能標識及要求,還更新了輪胎標簽的樣式。

新標簽樣式
與此同時,新標簽法要求,所有投放市場的輪胎,必須在歐盟產品數據庫(EPREL)進行登記。
同時,在輪胎標簽上增加二維碼,以便消費者可以掃碼獲取輪胎相關性能參數。
在性能標準方面,新法規對燃油效率和濕地抓地力等級,根據性能參數重新劃分。
等級數量由A-G七個等級,變更為A-E五個等級。
其中,A、B、C三個等級參數要求維持不變;D、E等級性能參數,進行上調。
某知名輪胎企業技術專家介紹稱,根據現行ECE R17法規要求,C1、C2、C3輪胎的滾動阻力和濕地抓地力,需滿足D級及以上水平,方可進入。
后期市場監管更嚴苛
自歐盟輪胎標簽法實施以來,中國輪胎產業受到嚴重影響。
數據顯示,當前,中國半鋼胎出口歐盟數量,占當地進口市場比例約為50%。
對此,有行業專家提醒企業,應該緊跟法規變化,及時做好應對方案。

據了解,在新規的具體實施層面,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所有輪胎標簽等級數據和技術數據,需要上傳歐盟指定數據庫,并在輪胎退市后保存5年。
這意味著,未來市場管控會更加嚴格。
后期,歐盟各國針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很可能會加大。
因此,輪胎企業應提前獲取ECE認證,及早取得標簽許可,按新規要求完成信息入庫,并做好動態管理。
二是新標簽法增加了許多測試項目。
比如輪胎使用后期的濕地抓地力性能,已經提上日程并將納入法規。
此外,新增項目,還包括冰地性能測試、磨耗性能測試、翻新輪胎測試,以及輪胎磨損產生的“微顆粒”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等。
這表明,中國輪胎出口歐盟的技術壁壘提高,市場準入難度加大。
對此,輪胎企業應加快原材料開發應用,改善設計,不斷優化相關性能。
行業專家指出,除了開發新技術、應用新材料外,國內輪胎出口企業要及時關注歐盟法規動態,了解準入門檻變化。
如果企業有能力,要盡量參與相關標準制定,掌握話語權。
同時,加強同海關、行業協會等部門聯動,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也是企業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