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5月8日消息,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近日發布了一項重要決議,該決議將對原產于中國、韓國、日本、俄羅斯和泰國的特定輪胎組件征收反傾銷稅。根據2024年第583號決議,稅號8716.90.90、8708.70.10和8708.70.90項下,輪輞尺寸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輪胎組件被正式納入征稅范圍。這一新措施將遵循2021年GECEX第198號決議和第176號決議所確定的反傾銷稅規定,并自決議發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此次反傾銷稅的征收,是在巴西對多國輪胎產品持續進行反傾銷調查后的進一步行動。自2008年起,巴西就對中國產的大客車和卡車用輪胎展開了反傾銷調查,并在隨后幾年中多次延長了反傾銷措施的期限。類似地,對韓國、日本、俄羅斯、泰國等國家的乘用車輪胎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查和稅收措施。
據炭黑產業網了解,此次新的征稅范圍主要是基于產品特性相同的原則,對之前反傾銷稅適用范圍的擴展和補充。評估程序由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于2023年12月自主發起,目的是確定是否將特定稅號下的輪胎組件也納入征稅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