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印度商工部裁定,調查期內傾銷幅度和損害幅度均為微量,若終止現行的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對國內產業的損害不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建議終止現行反傾銷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5100項下的產品。
據悉,自2008年,印度工商部對中國輪胎硫化機反傾銷案立案調查,2012年作出仲裁。2016年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21年3月,將現行措施延長至2021年11月。
8月2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印度商工部裁定,調查期內傾銷幅度和損害幅度均為微量,若終止現行的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對國內產業的損害不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建議終止現行反傾銷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5100項下的產品。
據悉,自2008年,印度工商部對中國輪胎硫化機反傾銷案立案調查,2012年作出仲裁。2016年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21年3月,將現行措施延長至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