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線輪胎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問題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根據合市監處罰〔2025〕87號文件,該公司因未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被責令改正并處以警告,同時罰款共計2萬元。此次事件暴露出企業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疏漏。

安徽佳通此次因食品安全問題被罰,雖然金額不大,但其背后反映出的管理問題值得深思。作為一家以輪胎制造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其在非核心領域的疏漏可能對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未來,安徽佳通需要在提升主營業務競爭力的同時,加強全鏈條的合規管理,以應對日益復雜的市場環境和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