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生態環境局公布的鞍山市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中,鞍山市某炭黑有限公司涉嫌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被通報。

【案情簡介】
2024年7月12日,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非現場巡查發現,鞍山市某炭黑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標記為“停運”,但流量、溫度數據卻并不符合該行業的“停運”特征,存在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嫌疑。執法人員立即對該企業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正常生產,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未經過污染防治設施處理,大部分煙氣通過旁路直接排放到外環境。該企業涉嫌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對該企業涉嫌污染環境案件刑事立案。

根據鞍山生態環境局10月15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執法隊在7月12日的現場檢查中發現,鞍山市建龍炭黑有限公司正常生產,但其炭黑生產線中的回轉窯排放的廢氣直接通過主要排放口(編號:DA001)排放。隨后,經檢測,結果顯示廢氣排放口顆粒物的折算濃度均值高達273mg/m3,遠超排污許可限值的60mg/m3。
隨后鞍山市建龍炭黑有限公司雖然提出了申辯意見,但由于缺乏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申辯意見不予采納,最終該企業被處以貳拾萬元整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