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世界橡膠展消息,目前,印度國家公司法法庭 (NCLT) 的加爾各答法庭已下令啟動對Birla 集團下屬的 Birla 輪胎的訴訟,承認債權人 SRF 公司對陷入困境的印度輪胎制造商的請愿書。
Birla 輪胎公司曾經是印度第五大輪胎公司,目前由于債務和資金短缺,舉步維艱。
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SRF 聲稱Birla 輪胎公司拖欠其貨款1.58億盧比(204 萬美元),其中包括本金1.01億盧比和利息 578 萬盧比,這是其購買輪胎簾子布的欠款。
從記錄在案的事實來看,Birla 輪胎有足夠合理的機會提交其答辯狀,但公司并未提交。
NCLT 的加爾各答法官已任命 Seikh Abdul Salam 先生為臨時解決專家 (IRP),在暫停Birla 輪胎董事會后負責公司的運營,并根據破產和破產委員會 (IBC) 的程序宣布Birla 輪胎業務暫停。
仲裁庭表示對文件感到滿意,包括當事方提出的已發生違約的訴狀,并觀察到沒有支付的運營債務。作為債務人 Birla 輪胎也承認了這一點。
NCLT 法官在其命令中表示:“根據 2016 年破產和破產規則第 9 條,運營債權人 SRF 公司提交的針對公司債務人 Birla 輪胎公司發起 CIRP 的申請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接受。”

NCLT 替補席還批評 Birla 輪胎公司在尋求休會方面采取了“非常隨意的嘗試”。2021 年 12 月 22 日,Birla Tires 提交答復并要求債務延期;2022 年 2 月 28 日,Birla 集團公司再次尋求更多時間的延期,并獲得了 NCLT 的兩周的延后。2022 年 4 月 5 日的聽證會上,Birla 輪胎再次尋求進一步延期,據稱其理由是其工廠發生了一些生產中斷,但遭到了 NCLT 拒絕。
NCLT 指出,“《守則》的目的是以有時限的方式完成破產程序,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資產價值,而且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本法也不允許一次又一次的延期。因此,該裁決機構拒絕進一步延長公司債務人提交答復宣誓書的時間。”
(原標題:一家印度輪胎大公司進入破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