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2月22日消息,近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發布了2023年第452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農機輪胎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并決定繼續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
據炭黑產業網了解,這次決定的稅額在0至3028.62美元/公噸之間,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和4011.90.90。與此同時,決議規定,本案反傾銷措施不適用于客車、叉車、高爾夫球車、Gator多用途車、采礦機和手動工業車(非機動,如獨輪車)的子午線輪胎和斜交輪胎。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