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2月3日消息,1月31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了2023/350/AD18R2號公告。根據第14號決議的規定,對于原產自中國的載重輪胎,歐亞經濟委員會決定對其實施反規避終裁征稅。具體而言,對于添加輪輞、以輪胎和盤式或無盤式輪輞組件出口的載重輪胎,將征收14.79%~35.35%的反傾銷稅。
這項措施將于公告發布后的3個月內生效。產品適用的稅號為8708 70 990 9項下的產品,包括貨車、公共汽車、無軌電車、自卸車、拖車和半掛車車軸等。
歐亞經濟聯盟的這一決定旨在保護國內市場,避免因外來產品的低價傾銷而損害國內生產商的利益。對于中國出口載重輪胎行業,這一決定將產生一定的影響,但同時也可以促使行業提高生產質量和競爭力,以適應國際市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