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人民法院報消息,2021年12月16日,歐盟法院就“阿波羅輪胎(匈牙利)公司訴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案”作出判決。
據悉,阿波羅輪胎(匈牙利)公司在其輪胎生產中使用了三臺蒸汽鍋爐。這三臺鍋爐的生產商確認,這些鍋爐的最大熱輸入值已通過相關軟件分別鎖定于8.991兆瓦、8.791兆瓦和8.962兆瓦。
為了確保這三臺鍋爐的熱輸入值保持在20兆瓦以下,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向阿波羅公司發放的鍋爐操作許可證載明,任何時候該公司均不得同時運行兩臺以上的鍋爐。

2020年3月20日,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作出決定,對阿波羅公司處以2900萬匈牙利福林(約81200歐元)的罰款,理由是阿波羅公司無證進行碳排放。
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認定阿波羅公司無證排放的依據,是根據作為該公司相關設施組成部分的三臺鍋爐的額定熱輸入值,可以認定,該設施的額定熱輸入總值已超過20兆瓦。依照《歐盟碳排放配額交易指令》以及匈牙利法律的相關規定,該設施應納入歐盟碳排放配額交易體系之內并取得相應的碳排放許可證。

至于阿波羅公司對這些鍋爐采取的限制措施,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則認為,不在本次處罰中進行處理。
阿波羅公司對匈牙利創新和技術部的決定不服,向布達佩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因本案涉及歐盟法律的解釋,高等法院遂決定中止本案訴訟,并請求歐盟法院就以下問題作出先予裁決。
2021年12月16日,歐盟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在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作為相關設施組成部分的技術單位的最大額定熱輸入值應不予考慮,阿波羅公司勝訴。
(原標題:碳排放配額交易下,輪胎公司惹官司!)